贵州省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报销注意事项
贵州省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报销注意事项
(1)每次报销经费必须带上“科研经费本”到科教处登记。
(2)报销论文版面费必须附论文首页复印件。
(3)科研经费报销范围:①实验研究费:检测费,试验费,协作费,劳务费(不能超过总经费的5%,调研类不得超过10%);②实验材料费:试剂、试验药品、耗材费,实验动物、饲料和饲养费,水、电、燃料、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费用;③仪器设备费;④科研业务费: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费、专业软件费等,查新检索、成果鉴定申报费,技术资料录入、印刷、复印、幻灯片、多媒体、光盘、软盘制作、录音、录像、上网费等,误餐费、接待费(仅限于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由科教处统一安排);⑤会务费。
误餐费、接待费、会务费、交通费等不得超过总经费或每次报销费用的20%。
(4)报销科研经费除劳务费和研究生答辩费可不附发票外,其余费用必须附正规发票原件。经费在2000元内财务处可用现金支付,超过2000元者,由财务处统一转帐支付。
(5)报销实验动物、试剂、耗材、仪器、设备、药品等:需附上买之前的经科教处、设备处审批的申购报告。若购买计算机等仪器、设备,还需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6)报销外出开会、学习费用:需附上去之前经科教处同意的申请报告、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上请科主任签字时注明费用由科研经费支出)
(7)报销到院外做实验的费用:需附上做之前经科教处同意在院外做实验的报告(申请报告需详细说明我院不能完成需到院外单位实施的理由)。
(8)报销院内实验费、检测费等:报销报告上需注明检测或实验项目、例数、总费用等,另需完成项目科室科主任在报销报告上签字。该项费用将通过院内转帐方式转入完成项目科室业务收入中,其中70%纳入科室业务收入,30%作为劳务费。
(9)报销研究生答辩费:报告上另需临床教学部签字认可,论文评阅费不超过100元/人、省内专家评审不超过200元/人、省外专家评审不超过500元/人、餐费不超过1000元。
(10)报销劳务费:必须附上领取劳务费人员签字的名单(仅限项目合同书中含有该项支出预算的科研项目)。
(11)拟定各种报告的注意事项:
①所有报告都需打印;
②都需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称来拟定;
③题目统一为“报告”;
④注意称谓:报销之前的报告称谓为:科教处或科教处+设备处,报销报告的称谓为:科教处+财务处(+院领导);
⑤报告正文中必须注明:××年的××项目×××名称,申请购买实验动物、试剂、耗材、仪器、设备、药品等的报告需注明预计经费总额并附试剂、耗材等的清单,格式为: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厂家(公司)名称;
⑥报告署名统一为:科室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
(12)财务处报销流程:财务1冯老师审核 " 财务3高科长审核 " 财务1 出纳处领钱或会计处转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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