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瑛同志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00:00
本文来源: 系统
分享到:
李瑛同志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考评,成绩合格,取得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等级资格证书。现经资格审查、科室考核,2020年8月26日院党委会研究,同意聘李瑛同志任行政事务人员技师职务,聘任时间自2019年12月30日起计算。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李瑛同志聘任的通知(院党字〔2020〕90号).pdf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