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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常识(七十七)

发布时间:2011-03-29 00:00
 

 

癫痫常识(七十七)

 

 

224. 儿童注射疫苗会不会导致复发性癫痫?

 研究调查表明,虽然有些儿童在注射疫苗后有可能会表现出发热性癫痫发作的副作用,但并不会导致复发性癫痫。据报道研究人员研究中对综合分析了1991~1993期间三十万以上的儿童病历,结果表明这种发热性癫痫发作的危险性是非常低的,通常只是在接受DTP的当天或者MMR8~14天之后才会出现。更为重要的是,这类副作用并不会导致任何形式的长期影响,包括增加癫痫发作和孤僻症之类的发育性异常等。
  目前已经知道有两类儿童疫苗可能具有发热性癫痫发作的副作用,表现为持续约半分钟以上的身体或肌肉颤抖以及不同程度的丧失知觉,例如白喉-破伤风类毒素-百日咳疫苗混合制剂DTP和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疫苗制剂MMR

 

225. 孕妇如何正确对待癫痫?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癫痫病不是先天遗传的,也并非不治之症。癫痫有很多不同的类型,大部分癫痫是后天获得性的。一部分癫痫确有遗传倾向,但遗传性并不非常肯定。从临床上来说,有遗传倾向的癫病一般比较容易治愈并有较好的预后。相反,后天获得性的癫痫如外伤、脑炎后遗症所致癫痫则相当顽固。除非男女双方均为癫痫病患者(其所生子女患癫痫的危险性为2%4%),一般的癫痫病人应该都能结婚及生孩子。问题是在怀孕前后如何采取措施保证母子的安全。
  影响胎儿的因素主要有两个:
  一个癫痫发作本身,另一个是抗癫痫药物。这是患有癫痫的女性想要怀孕生孩子时必须考虑的问题。有些患癫痫的母亲只考虑吃药对孩子不好,而盲目减药停药,导致频繁的癫痫大发作,反而对胎儿造成了更大的伤害。药物的副作用固然可怕,但在医生的指导下,可以通过调整药物的种类和剂量而避免抗癫痫药物的致畸作用。因此,防止影响胎儿的正确方法是及时看癫痫的专科医生,早期进行咨询,同时,在没有发作或很少发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抗癫痫药物的用量。一般认为胚胎发育早期的3-8周最为重要,缺氧和药物可能对胚胎造成损害。尤其是癫痫大发作可能造成胎儿的缺氧,危害极为严重。因此,妊娠早期如有癫痫大发作的孕妇应考虑中止妊娠。非痉挛性的发作一般危害不大。大部分妊娠早期的癫痫大发作均是由于病人擅自减药停药所致。另外,对胎儿的影响主要来自母亲,患有癫痫病的父亲一般不必有所顾虑。
  服用抗癫痫药物的妇女所生的婴儿发生各种畸形的危险性高于正常人群2倍一3倍。各种抗癫痫的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一般认为苯妥英钠、鲁米那、丙戊酸类药物有较高的致畸率,其它药物如卡马西平等也有一定的致畸性。另外,服用药物的种类越多、剂量越大,其危险性越高。
  在怀孕过程中,由于内分泌及代谢的变化,约有1/3的病人癫痫发作可能加重,但大部分病人在妊娠期发作无变化甚至好转。妊娠期的癫痫妇女应常规服用叶酸及多种维生素,防止药物致畸和分娩时可能出现的出血倾向。
  总之,服药中的癫痫妇女在怀孕前应在癫痫专科医生的指导下做好计划。在妊娠前半年就应将癫痫发作控制到最少限度,药物尽量由多剂减至单剂,维持能够控制癫痫发作的最低剂量。整个妊娠期要定期随诊,定期测定药物血中浓度,定期产前检查,包括B超检查。只要做好以上准备工作,90%的癫痫妇女是能够正常怀孕及分娩的,所生的宝宝也是健康的。

 

226. 如何认识抗癫痫药物的耐药性?

在临床治疗中,抗癫痫药的耐药性是导致治疗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若要药物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就要识别和处理这种耐药性。
  目前认为,识别抗癫痫药的耐受性的方法有:
  (1)在严谨的血药浓度监测下观察癫痫发作频率的改变。如果改变后的血药水平与治疗初期相比下降,药物半衰期缩短,发作次数增加,则可能为代谢性耐受。如果血药浓度、药物半衰期无改变,发作次数增加,则可能为功能性耐受。
  (2)逐步增加药物的剂量,以了解药物耐受性的大小和种类。先天性耐受(指病人对所用药物一开始就显示低敏性),对药物剂量的增加和血药浓度的提高没有反应。而代谢性耐受和功能性耐受,在增加剂量后,随血药浓度升高,则可以暂时改善癫痫的控制;
  (3)脑电图监测,一些抗癫痫药可使脑电图背景活动发生变化,其变化的程度与药物的作用有关,观察这种背景脑电活动的变化,使机体对药物的耐受性有所了解。
  当出现药物耐受性时,可根据耐受性的种类采取下列措施:
  ①增加药物剂量 现在防止耐受性的主要方法就是增加所用药物剂量。如苯巴比妥在开始治疗后的910日疗效降低,适当增加剂量可确保疗效的稳定。
  ②更换药物 使发作阈值降低和机体对药物的功能性耐受在增加剂量时均可减少发作频率。如果增加剂量并不能提高疗效的先天性耐受时,解决的办法是只能是换药。

 

227. 癫痫患者的胎儿畸形可以避免?

一般来讲,癫痫病人应避免在服药治疗期间怀孕,尤其是在血药浓度较高的情况下。因为抗癫痫药本身直接对胎儿的作用,抗癫痫药引起的营养物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等)缺乏,癫痫发作对胎儿的影响,可能导致胎儿畸形。但是,也不是绝对不可以怀孕。如果必须怀孕的话,应先调整药物,降低血药浓度,如服用卡马西平、丙戊酸钠等致畸形较低的药。在最低有效血药浓度的情况下,发作得到较为满意的控制时,可考虑受孕,维持小剂量药物服用。
  如果采取一些正确的方法,是可以预防胎儿畸形的:
  1.孕期应避免服用过量的抗癫癎药,血药浓度不应超出治疗范围上限,最好采用单一药物治疗。
  2.不要因为过分注意药物的致畸作用而忽视抗癫癎治疗。特别是停止用药可使母亲发生癫癎持续状态,反而对母体和胎儿都有很大危险。
  3.怀孕头3个月,尽量选用丙戊酸钠类的药,而不用毒性较大的苯妥英钠类药。3个月后再考虑选用最有效的抗癫癎药以控制发作,确保胎儿的正常发育。有条件者最好做血中药物浓度测定,以便药物剂量服用准确。
  4.如果癫癎发作轻微,发作时间短,没出现神志丧失和缺氧现象,或发作类型不足以引起神志不清、呼吸暂停等情况,则权衡用药利弊,可以考虑在妊娠头3个月不服抗癫癎药物。对癫癎停发多年、允许受孕者,可在受孕前几个月内停用抗癫癎药物,防止因为母体药物积蓄和缓慢的排出导致新生儿药物蓄积中毒。

 

228. 老年癫痫患者出现持续状态怎么办?

老年人发生癫痫持续状态在处理时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
  (1)老年人发生癫痫持续状态,尤其是以往无癫痫发作史者,多由器质性病变引起,其中常见的病因有脑血管意外、慢性脑内血肿、颅内多发转移癌、肺性脑病、慢性或急性酒精中毒等。在处理时要特别注意病因检查,及时针对病因采取相应措施。
  (2)老年人常有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循环系统慢性疾病,有时有潜在的功能不全。在癫痫持续状态这种应激情况下,可诱发心功能、肾功能或肺功能不全,因此,在抢救癫痫持续状态时,要特别注意上述脏器功能情况。
  (3)老年人全身脏器功能减退,抗痫药的代谢、排泄率均较青壮年低,用药剂量要偏小,给药速度要慢,以免发生药物急性中毒。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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