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

贵州省人民医院—OPO办公室

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规范管理我院人体器官捐献与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促进我院器官移植学科健康发展,医院于2017年12月成立贵州省人民医院OPO办公室,隶属于医务处。从成立起至今,我院器官捐献有156例,共捐献器官数为443例。其中2019年、2020年捐献例数均位于全省第一。

一、OPO组织结构:

OPO办公室主任:李杨

协调员:贺敏、张逊、王艳

数据员:赵婷

二、OPO工作职责:

我院OPO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宣传工作;

(二)对其服务范围内潜在捐献人的发现和评估;

(三)相关法律文书的完善和监管;

(四)捐献人转运和器官功能维护;

(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伦理学评估和死亡状态评估;

(六)器官的获取和保护;

(七)协助红十字会完成见证工作;

(八)器官的分配和转运;

(九)善后及家属抚恤;

(十)档案管理及资料留存;

(十一)开展器官捐献相关外事活动等相关事项;

(十二)组织其服务范围内医疗机构的相关医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定期对器官协调员培训和考核;

(十三)依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规定,与捐献人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简称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等人体器官捐献合法性文件;

(十四)将潜在捐献人、捐献人及其捐献器官的临床数据和合法性文件录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器官分配系统);

(十五)使用器官分配系统启动捐献器官的自动分配;

(十六)获取、保存、运送捐献器官,并按照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与获得该器官的人体器官移植等待者(以下简称等待者)所在的具备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以下简称移植医院)进行捐献器官的交接确认;

(十七)保护捐献人、接受人和等待者的个人信息,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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