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 省卫生计生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黔发改收费【2018】1363号 发布时间:2019-01-28 00:00 分享到: 点击下载附件:贵州省人民医院新增市场调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第一批)(医学美容及辅助生殖项目试行期一年) 以上规定于2019年2月1日起试行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