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在院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修学习(国内)、学术会议、学术任职、图书馆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内容如下:

      1. 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厅市级、院级各类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院内评审、合同签订、经费报销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等工作。

      2. 负责科技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备案登记,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3. 负责国家级、省级、厅级、院级等各类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评审、推荐等工作。

      4. 抓好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做好各级学科的培育、推荐评审工作

      5. 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

      6. 负责医务人员进修学习的登记备案,举办和参加学术会议(国内)、学术任职备案登记。

      7. 负责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教育与培训,科研诚信案件调查与处理。

      8. 根据国家科技政策和导向,开展科技调研,为院长制定医院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修订和制定各项科研管理制度。

      9. 建立和管理科研档案、科技统计报表,负责全院科研信息的收集、分析、利用和宣传。

      10. 负责图书馆文献借阅、查新和数字图书馆的维护管理。

      11. 完成医院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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