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慰问困难职工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 00:00
本文来源: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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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院党委和院行政高度重视和牵挂困难职工,为了让他们度过一个温馨而愉快的新春佳节,充分发挥工会作用,把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职工心中。经办公会研究,决定在2017年春节前对我院困难职工进行慰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和条件:
慰问对象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职工。
1、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本人或家庭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或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
二、慰问活动安排:
各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慰问对象的调查摸底,并认真填写《困难职工申请表》,于
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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