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职工宿舍购房评分分数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29 00:00
本文来源: 观山湖湖职工宿舍购房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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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区职工宿舍购房方案》规定程序,购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2日-24日对初步核算的职工购房评分分数进行了公示。购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职工反馈意见进行核查后,报请购房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复核后的职工购房评分分数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12月29日—12月31日
说明:
1、评分分数在医院公示栏张贴公示,请自行前往查看。
2、评分分数按选房顺序进行公示,分数相同的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排名不分先后,选房时以抽签决定选房先后顺序)。
3、请总排名在1128名(含第1128名)(第1117-第1128名评分相同)以前人员自愿填写《观山湖区职工宿舍申购表》,并于2018年1月2日中午12点以前上报购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楼21楼院工会办公室)。表格可以科室或个人为单位上报,表格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购资格。
因故外出不能亲自提交申购表的,可将亲笔签名的申购表扫描件或拍照件发送到gzsyrsc[at]163[dot]COM。
监督部门: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投诉电话:外线85602321 85937984
内线8749 8238
观山湖区职工宿舍购房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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