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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袋回收整改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0 00:00 本文来源: 血液科

尊敬的各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

为进一步加强血袋回收管理工作,按医院要求及20176月国家医政医管局现场检查反馈要求,特对血袋回收工作进行整改如下:

1、输血后血袋必须用血后24小时内送返输血科。

2、各临床科室血袋送返者在输血科对回收血袋扫码记录,输血科工作人员与送返者双方核对回收血袋信息无误后,打印回收血袋回执单,临床科室凭回收血袋回执单核查当日科室用血后血袋是否全部送返。

2017814日(下周一)起,正式启用上述模式回收血袋,同时取消原输血科和临床科室血袋回收登记表(/本)。

 

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输血科     

201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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