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7〕282号 贵州省人民医院关于成立观山湖区职工宿舍购房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院、所、处、科室:
根据医院观山湖区职工宿舍购房工作需要,为确保购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稳步推进,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观山湖区职工宿舍购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田晓滨 张湘燕
副组长:周 辉 陈 辉 邬卫东 宋文勇
成 员:方 茜 王元林 代 宏 闫 萍 朱建国
刘维佳 朱俊敏 李 云 陈 迪 张 谦
安邦权 陈新华 吴桂英 林建明 杨黎红
郑 梅 骆晓红 赵建武 徐开华 聂瑛洁
常 媚 谭仁进 谭宗建
(按姓氏笔画排序)
职 责:
1.审议确定医院购房方案;
2.领导、组织观山湖区医院职工宿舍购房工作;
3.总协调购房工作中相关工作、事宜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负责对购房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和特殊情况的处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徐开华
成 员:王永逸 刘星伶 何雪竹 张 鹏 张迪智
张春燕 李雪婷 陈菊影 倪志成
(按姓氏笔画排序)
职 责:
1.具体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严格执行医院购房方案,具体落实职工购房资格审查、打分、排名、组织选房、缴费等事宜;
3.具体协调购房工作中相关工作、事宜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做好购房方案的一般性解释和日常情况的处理。
三、监督小组:
组 长:宋文勇
成 员:王江红 朱 捷 郑 梅 (按姓氏笔画排序)
职 责:
1.监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执行《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区职工宿舍购房方案》,确保购房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及时调查核实群众投诉意见,并向够房领导小组反馈意见;
3.重大问题或意见,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4.及时发布群众投诉、举报意见的核实、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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