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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职工住宅选房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00:00 本文来源: 观山湖区职工住宅购房领导小组

根据《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区职工住宅购房方案》规定程序,现将选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及选房安排:

15  选房序号001-334

16  选房序号335-742

17  选房序号743之后

每日上午9:00开始,全天(中午不休息)

选房名单及序号请自行前往医院公示栏查看。

二、选房地点:行政楼25

三、购房流程:

签订购房协议à确认选房à公布选房结果à自行前往银行缴费或办理信贷à获取回执à换取相应收据。

四、相关要求:

1、因故外出不能亲自参加选房,须委托他人选房的,受委托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

2、购房评分分数相同的,选房时以现场抽签决定选房先后顺序。

五、温馨提示:因场地有限,原则上每户限两人选房。

附件:购房缴费通知 

观山湖区职工住宅购房领导小组

201813日     

附件:               

购房缴费通知

    请未办理工行“观山湖区职工住宅首次购房款授信”的职工,自行前往银行将首次购房款按个人购房类型所需金额于11017:00前转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贵州省人民医院

账号:52001443600050004399

开户行:建行城东支行

要求:1)“交款人”必须填写购房者本人名字;

2)“用途”请填写“职工首次购房款”。

         3)请将转款成功的银行纸质凭据原件于11117:00前交至行政楼20楼会议室办理交款收据。

联系电话:内线8685、外线85609575

逾期未办理上述手续的,视为放弃此次购房资格。

 

观山湖区职工住宅购房领导小组

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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