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6 00:00
本文来源: 临床教学部
分享到:
各处(科)室:
按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大数据”的学习测试。请登录医院网站查看详细文件要求。
2016年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于2017年2月6日前完成学习测试及学时登记审核工作。具体情况请到继续教育办公室咨询。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测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394号
临床教学部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2月29日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