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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体系,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和主动性,遵循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贵州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本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实践导向、科学评价;坚持以用为本、服务发展;坚持科学公正、分级分类。第三条适用范围贵州省人民医院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编制人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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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医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适用范围凡属医院本部在岗职工(含在编职工、编制外合同制职工、退休返聘人员)均适用本办法。二、带薪年休假规定(一)带薪年休假条件及时间职工凡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从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生育假和国

贵州省人民医院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医院管理,严肃行业纪律,规范职工行为,保证本院职工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原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职工管理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凡属医院行政管辖范围的在岗职工均适用本管理暂行办法。二、职工行为规范1、热爱祖国、热爱党;2、爱院如家、爱岗敬业、认真履职;3、严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4、严守医院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5、严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从业规范;6、廉洁自律、依法从业;7、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三、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一)处理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2、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贵州省人民医院关于职工婚假、生育假休假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2016年3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实施范围凡属医院行政管辖范围的在职(含编外)职工均适用本办法。二、婚假依法登记结婚的职工,享受13天婚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星期休息日。三、产假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女职工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四、计划生育假职工落实计划生育采取节育措施的,自手术之日起,可享受下列节育手术假: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2、取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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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出省(市)报备表

职工个人出省(市)报备表.docx

脱产读书离岗申请模板

脱产读书离岗申请模板.docx

脱产读书返岗申请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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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医院职工报考硕(博)士申请表

贵州省人民医院职工报考硕(博)士申请表.docx

贵州省人民医院职工攻读硕(博)士申请表

贵州省人民医院职工攻读硕(博)士申请表.doc

贵州省人民医院编外职工离职申请表

贵州省人民医院合同制职工离职申请表.doc

贵州省人民医院正式职工离职申请表

贵州省人民医院正式职工离职申请表.doc

贵州省人民医院第四次岗位设置拟聘用情况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20〕212号)《贵州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关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黔编办发〔2022〕94号)及《关于开展贵州省人民医院及下属机构第四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科室同意、申报资料审核、审核结果反馈复核,2024年12月4日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拟聘用相应岗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报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贵州省人民医院关于第三次岗位设置聘用情况的通知

关于第三次岗位设置聘用情况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第三次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根据我院《关于开展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通知》(院字[2018]146号)文件精神,拟从即日起开展第三次岗位设置。此项工作系我院2018年重点工作,涉及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此项工作及时、有序、顺利地完成,现提出以下要求,请积极配合:1.各科室请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岗位设置工作,并请该同志于7月23日前亲自到组织人事处职称管理科领取岗位设置文件(需要现场扫描加入微信群)。2.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将岗位设置工作文件精神传达到本部门每一位职工。3.各科室负责人,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以科室为单位交组织人事处职称管理科。点击下载附件:各级岗位申报表组织人事处2018年7月20日

关于采集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科室:我院拟于今年启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现需采集全院编制外合同制职工基本信息,请各科室编制外合同制职工下载附件《编制外合同制职工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并于2018年4月13日前以科室为单位将所需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人力资源科。需提交材料:1.《信息采集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后打印的纸质版);2.本人所有学历学位证书(A4纸复印件);3.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A4纸复印件);4.各级职称聘书(A4纸复印件);5.执业证书(A4纸复印件);6.近期1寸白底标准证件照(只需电子版)。请注意《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的信息须与上交证书对应信息一致。联系人:李小梅联系电话:820785926200点击下载附件:编制外合同制职工基本信息采集表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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